公布2018年第三批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名单
(第03号)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18年第 3 批房地产经纪人与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的公告(第5号),王兰香1人符合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王卫军等1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附件2)。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附件:1.浙江省2018年第三批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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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