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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事考试:调整计算机等6项考试成绩公布办法及复查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7/5/22 17:47: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调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6项考试成绩公布办法及复查时间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即日起,我中心对以下6项考试的成绩公布办法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请考生直接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查询.

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请考生直接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进行查询.

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ksxx/)查询或通过本网站链接该地址查询.需查询准考证号的考生请直接进入本网站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可直接登陆审计考试网(http://www.auditexam.cn/auditexam/index.jsp)查询或通过本网站链接该地址查询.

五、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www.cirea.org.cn)查询或通过本网站链接该地址查询.

六、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http://www.agents.org.cn/)查询或通过本网站链接该地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客观题部分除外),可在成绩公布(非合格标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其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通信专业考试40天内),在本网站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按照表格中复查须知的要求,到我中心办公大厅办理成绩复查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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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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