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第21批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下列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
4.申报材料交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的请到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领取注册证书。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因我中心已停止收取执业印章费,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刻制印章的内容不包含分公司名称。
1.广东省2016年第5批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
2.广东省2016年第6批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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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