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注册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办理信息
凡参加2011年注册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书。
1、如实填写好并贴好一寸照片(和报名照片同底)的《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3、两寸照片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
5、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本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受理时间:2012年5月3日——5月1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91-88312201
二、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或者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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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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