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保人考函[2011]06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51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1、12日举行,考点保定。考试安排如下:
11日 |
上午 |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
2:00-4: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12日 |
上午 |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计算器) |
下午 |
2:00-4: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们,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们,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三、考生须知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违纪违规处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本专业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至2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审核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8日。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大厅,电话:3355056。保定考务中心网址: www.bdkwzx.com.
各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两份及原件,由单位汇总统一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3355056)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2年12月18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各两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七、收费规定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
八、考试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政编码100026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附件:2011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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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