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省考试局通知,原定于2014年9月13、14日举行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15年6月13、14日举行。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本次考试,对不能参加2015年6月13、14日考试的,可在2015年4月9日至10日(办理时间:9:00-11:30,15:00-17:00),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退费申请表(请参照省局公告《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到我办办理退费相关手续。逾期未申请退费的,不再办理退费,视为参加本次考试。
地址: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电话:0754-8832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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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