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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月10日至3月31日领取2008年统计师资格证书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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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08年统计师考试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考生需在2月10日至3月31日间到指定地点领取。

一、考生个人领取的,必须由本人持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禁止他人代领。
 
二、单位统一领取合格(资格)证书,须开据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领取人姓名)并携带领证人正式身份证。

三、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考停考期内的,国家将扣发合格证书。

四、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由国家统一下发。领取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损坏!由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已经放开使用年限,丢失不补。

五、在省中直报名并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证书地点为吉林省人事中大网校厦三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431—89995770。

六、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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