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4日举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一次性收尾考试(以下简称“收尾考试”)。为做好我市收尾考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二、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已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本次考试为一次性的收尾考试,已在2013年度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剩余科目考试的,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在本次考试中未能通过剩余科目考试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不再有效。2014年度新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若只通过部分科目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也不再有效。
四、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请于3月17日前(工作日时间)凭考生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309室(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人才市场3楼)申请退费,退费工作最终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处理。
五、其他各项考务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请6月上旬及时关注连云港市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附件: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015年3月17日前 | 接受考生退费申请(市人事考试中心309室办理) | |
4月30日前 |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 |
考试时间
| 6月13日 |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
6月14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 |
8月下旬 |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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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