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7年5月8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哈尔滨市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和兴路38号三楼办理;在其他市(地)、省农垦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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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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