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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5年药学专业初、中级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3/29 14:29: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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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已于2016年03月18日公布,考生请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www.gdrsks.gov.cn/)进行成绩查询。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将有关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二、考后复核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6年03月29日至04月08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提交资料清单

1.《初级报名发证登记表》或《中级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时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1份。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4.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级者,需提交同专业的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 报考中级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资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资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 《报名承诺书》

2 《代办委托书》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doc

2.代办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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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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