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大中专院校、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二级)、营销师、网络编辑员(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等14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二、报名及收费须知
1、如实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下载地址:http://he.osta.org.cn/)并由本人签字。
2、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同等尺寸复印件(正
反面)一式两份。
3、按申报条件提供相应证明及证书原件。需提供学历
证明的考生: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2001年以前毕业的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报名人员需提交电子版照片及小二寸彩色照片(背书姓名、工种、级别)一张。电子版要求:正面证件照,蓝色底面,jpg格式,宽度1-2cm,高度2-3cm,大小20kb以下,衣冠整洁端正。
5、报考需要提供论文专业考生,请携带电子版本及2份纸质版本论文到报名处报名。
6、收费标准参照冀价行费〔2013〕53号收费文件执行。
7、具体报名及收费标准可登陆河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e.osta.org.cn/)进行查询。
三、工作安排
根据我省开展全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工作要求,
我市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4日,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6日,报名人员可直接到承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承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清风东街1号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大厦)505室、506室
联系电话:0314-2034460 0314-2029893
联系人:韩雨彤 英魁 蒋慧
四、 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国
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政策,明确工作要求,严格监督落实,努力确保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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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