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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6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23日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24日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五)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六)获得证书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一级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二级考试合格,由省(区、市)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5022425。
三、考生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4月18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链接的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考生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请妥善留存,供“考后资格审查”时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打印的报名表,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修改的信息为准)。如属报考人员填错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以及传错照片、选错报名点和报考级别、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考后资格审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担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如报错级别的原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6月18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严禁将试卷、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位置用规定的笔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并由考生自担责任。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二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人社部将在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在应考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七、考试成绩公布和考后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在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在公布考试成绩时,考后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资料等具体事项,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后,连同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信息,在公布考试成绩时一并同步公布,请相关考生注意查看。
对于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通过考后审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下载个人证书信息。
八、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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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