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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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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月5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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