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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09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情况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5/17 10:17:3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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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提高我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水平,按照《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云建价协会2009[2]号)要求,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组织了2009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工作已于2009年10月31日结束,培训合格人员合格学时将记入“造价员管理系统”,作为保持造价员从业资格持续有效的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人员在规定期仍未取得合格学时的,将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予通过续期验证。现将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人员情况及不合格人员补修办法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参加了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或网络远程培训的人员(含参加了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非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可以登录云南工程造价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网址:www.e-cost.cn),在“继续教育信息查询”栏目中,输入姓名或者资格证书号后查询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学时取得情况。
二、参加了培训但经考核不合格人员(系统记录的合格学时为0)。这部分造价员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完成考核或补修:
(一)网络远程培训未完成听课或考试的,尽快完成以取得合格学时;
(二)面授考核不合格的,需按附件一要求进行补修。
三、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仍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造价员(名单见附件二,含通过2008年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新取证人员),请在2009年12月31日前到西昌路189号515室,报名参加2009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视频培训。
四、培训记录及(或)培训合格学时信息异常人员,请与省造价协会联系或者到各州市或行业继续教育组织单位核实。
省造价协会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71-417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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