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领取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合格证书,已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现将天津市有关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及全科合格证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部领取。
如需代领合格证书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领取。
二、如领取合格证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发生变更。请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登记,经市注协上报全国考办审批后,核发合格证书。
三、领证时间:
2013年2月18日至2月28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四、领取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2室考试部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注册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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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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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