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企业法律顾问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

发表时间:2014/8/12 16:27: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项目,有8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3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项)

3.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1项)

国务院

2014年7月22日

附件下载.doc

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在线订购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组织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相关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相关推荐: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

更多关注企业法律顾问报考培训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 企业法律顾问合格标准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