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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3/31 15:15: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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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南阳资产评估协会、各市相关单位,省直及中央驻豫各单位、各大专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8号)及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2]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 9月4日 上午8:30—11:00经济法
            下午1:00—3:30 财务会计
            下午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0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9:00至2010年4月29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时间: 2010年4月13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进行。
5月6日前,省资产评估协会市级报名点将已通过审核报考人员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上报省资产评估协会。
5月21日前,省资产评估协会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 )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需填写主管单位报考代码及名称(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2、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同时交纳考试费用。老考生只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交纳考试费用。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统一打印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再经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会同省资产评估协会市级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汇总审批表》和考试费用送交省资产评估协会。
省直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经主管单位同意并统一打印填写《 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资产评估协会报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资格审查。
省资产评估协会将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带已审批的《汇总审批表》和考试费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消防专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9〉100号、豫财豫外字<1999>12号)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
(二)打印准考证。2010年8月31日9:00至9月5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教材和考前培训
教材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电话:0371-65739617,传真:0371-65739617)统一组织和安排。
六、 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网上填写信息时,省直的报考人员需填写报考单位代码(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报考人员不用填写单位代码。考区为必填项,省直考生和郑州考生要注意区别填写。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五)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其它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七)考生入场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应试。
(八)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全 省 考 生 可 登 录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资产评估协会市级报名点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中,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河南201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网上预报名公告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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