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人员公示名单
青交造价字〔2015〕23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15〕33号)精神,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完成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络必修40课时和省内选修20课时并通过管理平台提出初始注册申请的93人进行审核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示名单(附后)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均可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该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王倩
联系电话:0971-62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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