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统计、审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9号)精神,2014年度统计专业中、初级考试合格标准每科均为72分,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具备相应技术资格。现将2014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实行集中办理,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1张用于资格证书,2张用于登记表。
三、证书不收工本费。请各地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近日上报市统计局办公室。
附件:1.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一: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二: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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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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