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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8 17:54: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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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和有关单位及广大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简化报名流程,2018年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开通已参加过卫生考试的历史考生(统称老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在考区、考点、级别、专业、姓名、证件号等基本信息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情况下,网上报名完成自动确认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打印申报表和现场确认。首次报考及基本信息有变动的考生(统称新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确认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一律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军队人员报名按军队要求进行)。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8日—19日

(上午8:30-11:2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新考生及信息修改的老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单位属地原则所选择的确认考点,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长春市考区现场审核地点: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B9栋)长春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学历(或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365之间的考生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材料复印件统一粘贴在申报表背面。

二、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0日。

网上报名完成的老考生及经现场审核通过的新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10—6月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有关事项

考试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暂按《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9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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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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