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人员名单(2011年)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0号)的规定,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进行,考试成绩经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认证,全国1944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现予公布。
考生可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评估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实践考核后,进行执业登记。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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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