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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2016年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表时间:2016/8/23 9:56: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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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6年上半年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4个语种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现将各语种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英语、日语、法语、 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大连市、武汉市发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人员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 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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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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