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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社局:2013、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21 15:38: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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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2014年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办理范围

2012年下半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13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14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二、携带材料:

1.报名资格条件适用的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包头市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下载服务”栏内下载),贴大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在姓名位置加盖报名时所在单位公章。

三、受理时间

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不含双休日),如逾期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办证和领证事宜。

四、受理地点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南角(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

五、发证时间及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自治区办理完毕后,我局立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个人领取证件须出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其他有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事宜请注意随时点击“包头市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上的职称工作通知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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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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