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
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从3月11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6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全天(节假日休息)。
二、发证要求
合格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照片(领取专业类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需另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办理。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领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发《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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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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