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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要求

发表时间:2018/2/7 11:38: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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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一)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通过考试服务平台的管理员入口进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数据统计工作。

(二)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在考试之前应对考点选址、机位数量、考场准备等工作进行检查;在考试期间应安排巡考人员对考场纪律进行检查,严格要求监考人员执行考场相关规定: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2.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仔细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3.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期间,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要有专人值班。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值班电话为010-88565730、88565380。请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发邮件至jjrks@cirea.org.cn或传真至010-880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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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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