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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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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9:00 ——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9:00 ——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1日至30日。报考人员须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2张,按属地原则就近报名。县区单位到所在县区人事局报名,市直中省直单位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报名。各县区、各部门初审后,统一携带报名表、信息卡、承诺书、花名册(附件2)及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须为原件。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公章,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并预留右手食指指纹。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分别贴在报名表、信息卡规定位置。档案号:老考生不管是否有通过科目均须填写。

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报考人员需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试人员部分),签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在表卡上填涂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信息卡上的照片必须相貌一致。对照片不符要求、关键信息填涂有误的,姓名擅用同音字代替、身份证号填错又不按规定更改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表、报名条件、处理规定、诚信承诺书可登录临沂人事考试网rsks.lyrs.gov.cn下载。报名条件亦可拨打16068168查询。

资格注册管理: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行政事业单位由市国资委改革改组科负责,电话8039521;其他单位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科负责,电话8317771.教材培训由市国资委改革改组科负责。

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熟悉报名要求,认真审查核对,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禁考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弄虚作假、违禁报考、冒名顶替人员,依照国家人事部第3号部长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区、各部门的报考情况,均纳入年度考评范围。

附件: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ОО七年四月九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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