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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上海市保险经纪人员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15 19:41: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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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沪保同业公会【2014】211号

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上海市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2013年第3号令《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和《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发[2013]38号)的精神,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以下简称公会)与上海保监局相关部门商定了上海市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计划。现将2015年上半年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上海保监局授权公会承办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对公会承办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公会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包括考试报名、考场安排、数据统计和证书发放。

考试命题范围和参考用书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占60分,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13年版)。“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 占40分,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13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13年版)。

三、题型、题量和考试形式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

四、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保监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监管办法》(保监会2013年第3号令),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资料审核

报名采用集体报名与个人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上海市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

(二)集体报名

本市各保险公司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可采用集体报名方式。

集体报名者由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真实有效,原件经集体报名单位审核无误后退回报考人员。

集体报考公司除提交以上资料外,公司还需提供集体报考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清单(附件2),并在清单上加盖公章。同时集体报名单位请从公会网站下载“2014年上海市公司集体报考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报名数据电子格式”,按规定格式输入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并在报名时将有关电子数据交公会。

(三)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需到公会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上报名资料,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报考人员。

六、考试报名安排表和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上半年度考试报名安排表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1、当月考试不通过者当天可直接在考点办理次月参考的报名手续;

2、考试地点:上海开放大学(国顺路288号学习广场)

交通路线:轨道交通10号线国权路站4号口出。

3、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调整或增开考场。

七、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中山南路1228号华普科技大厦8楼)。

交通路线:轨道交通4号线南浦大桥站3号口出。

八、考试报名费和考试参考用书

考试报名费每人每次90元,在报名时收取。考试参考用书另行购买。

九、资格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者,请在五个工作日后本人带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到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领取。

十、相关网址与咨询电话: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网址: www.shia.org.cn;

联系电话:63155924 63155928

十一、特别说明:

在这期间如全国保监会对此项工作有新的布置或与本市安排有冲突时,一律按全国规定执行,到时另行通知。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2014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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