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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人事考试网:办理2016卫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3/15 15:21: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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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现将有关办理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卫生国家级、省级,护理士资格证)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需提供的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与考生联系)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三、办证时间

2017年3月15日——2017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送交材料地址: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春区迎宾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注:准考证丢失请单位开具准考证丢失证明(见资料下载)。


(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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