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清理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工作中统一使用表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赣建价[2017]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吉安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的布置,目前我省清理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工作已经启动。为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达到规范、有序的效果,便于各管理机构和清理对象进行实际操作,我局制定了《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自查表》(详见附表1)、《全省清理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现予以印发。附表1由被清理对象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后交相关管理机构;附表2是由清理工作管理机构汇总上报情况时用表,由各相关清理管理机构在网上自行下载印制。
特此通知。
附件: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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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