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通知
根据潍人社字〔2015〕41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和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审人员
理论、实操均合格的考生需准备论文参加答辩,理论、实操成绩查询见附件1。
二、论文撰写要求
(一)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2;
(二)每名考生提交1个文件袋,内含书面打印稿3份。文章内容及封面一律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写在文件袋正面;
三、 论文上缴时间
考生需在2015年12月18日前上缴论文至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507房间(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
四、综合评审时间、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地点请考生于近期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查看。
附件1、2015年下半年二级心理咨询师理论、实操成绩.xlsx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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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