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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通知

发表时间:2015/1/5 15:02: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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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考中心函〔2014〕138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2月2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的合格标准是: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按照本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3.本人自带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送审,并备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

4.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并请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必须与上传照片一致(相片必须是近半年内的本人照)。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 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承认书》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A4纸打印,送审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我们将按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在2015年1月14日前将此项考试的考生材料上报省人事考试局。同时,根据省人事考试局通知,凡逾期未提交材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

报名表.doc

代办委托书.doc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doc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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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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