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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2016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发表时间:2016/11/3 17:43: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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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6年全国经济及省药学、医疗器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11月5、6日举行,为使考试工作有序举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温馨提示如下并请相互转告:

1、本次考试义乌市考点在义乌工商学院。由于校区附近交通拥挤,校内无法停车,请考生不要驾驶车辆前往考点,以免影响考试。我们建议考生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提前到相应考点进行实地查看,以确保能按时参加笔试。

2、如考生准考证信息有误,请考生及时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试科联系,联系电话:0579-85435156。

3、考生不得将手机、资料、报刊、提包等规定以外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随准考证打印的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等资料也不得带至座位。

4、请考生注意身份证有效期。考生进场考试前必须“两证”(《身份证》和《准考证》)齐全,“两证”缺一或证件不符的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5、经济师初级采取机考模式,考场在工商学院实训楼4楼,机考考生严禁携带笔进入座位。

6、本次考试开考5分钟之后禁止入场,考试开始后2小时内不得交卷退场。机考的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7、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带入考场,自行带入造成损坏、丢失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由于目前流行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具有传输信号、存储甚至拍照功能,因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考试时严禁将具有上述功能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电子产品带至座位。

9、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将按违纪处理。

10、本次考点在主城区范围内,校内不对外提供中餐,故请考生事先妥善安排解决好中餐问题并注意饮食卫生。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文件规定,违规违纪考生信息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考试作弊已入刑!新修改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破坏考试秩序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敬请广大应试人员文明参考、诚信参考,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和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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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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