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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职业技能鉴定:做好我市2016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2/23 16:25: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

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确保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质量,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行为,根据《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开封考区实际,现将我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级别

申报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育婴师、公共营养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秘书、营销师、职业指导师、物流师等。

申报级别: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

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有关要求执行。

二、统一鉴定对象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健康服务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为方便广大考生,在全市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高校、各中职院校及相关单位分设报名点,申报人员可就近报名。

全市统一报名处:开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科,地址:开封市汉兴路38号(汉兴路与黄河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报名联系人:胡定钰、刘婷婷, 0371-23666371、23666372。

2、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电子证件照一张。电子证件照片规格:白底清晰彩照,大小为358x441像素,须小于20KB,文件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合格照片发送至kfzyjnzx@126.com,标题为姓名+职业+级别,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传入报名系统;

4、申报二级的考生需出具从事本职业年限证明一份,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

5、报名点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数据完整的纸质报名汇总表和EXCEL电子报名汇总表各一份,报名汇总表须严格按照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报考职业、级别、学历、单位等信息顺序汇总,每个职业、每个级别须制作独立表格,学历按照中专、大专、大学或本科、研究生、博士学历顺序集中排列。纸质报名汇总表须标识出报名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应提供完整的纸质和电子版的批次汇总清单。

6、补考人员除提交报名资料外,还应提交第一次考试成绩,以免报考科目错误影响本人鉴定成绩。

五、二级(技师)综合评审相关要求

1、考试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提交论文超过截止日期的,考生综合评审将作零分处理。有关要求请密切关注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2、考生论文一式三份及有关资料要装在同一个文件袋中,例如二级心理咨询师个人简历表、成长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咨询过程记录等资料应放在同一个档案袋里。

3、报名点统一将论文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论文时,报名点负责将各考生准考证号的后四位写在档案袋的左上角。上报论文时,应同时整理出应进行论文答辩的人数,实交论文人数。论文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后不再接受学员论文调换。

六、有关要求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统一鉴定,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数据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2、报名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上报资料,指导考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息核对,务必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以免考生信息错误影响考生正常考试。

3、申报职业(工种)名称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工种目录》规范填写。

4、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年龄,截止到2016年05月31日。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考务事项以人社部、省人社厅、省鉴定中心文件通知要求为准,敬请关注“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a.osta.org.cn)、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 (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任化威,0371-236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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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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