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环境保护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5月26、2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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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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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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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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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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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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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
四、考试形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机构发放并统一回收。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一)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请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网上业务,于2012年2月8日至2月27日9:00时至16:00时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考生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17:00时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851—5571977。
(二)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16:00时前,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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