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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统计信息网:2016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6/5/31 17:07: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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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做好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穗统字〔2016〕21号

各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2号)、广东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6〕1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在10月16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

(一)凡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或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20年,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4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1年;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底止。

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

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本人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后退回,并在复印件上签章;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同底相片4张(含贴报名表相片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姓名;报考初、中级的考生填写《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件1),报考高级的考生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经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条件进行审查后上报。(注:附件1、2不得复印,可登陆广州市统计信息网“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gzstats.gov.cn下载,用标准的A4纸双面打印)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参加2016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广州分院(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3楼309室),联系电话:81044263。

五、报考费及教材订购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考务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请各单位收取后一并交报名点。

2016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继续使用2015年度的考试用书,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编写了《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这套《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以便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教材中有关内容,按大纲要求编写了与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考生如需代订教材,可咨询报名工作人员。

六、考试大纲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七、高级统计师合格证有效期

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有效;达到省合格标准的,由省统考办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我省一年内申报评审有效。

八、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为严肃考纪考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条件不符者,即使参加考试且成绩通过,亦不予发证。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查询网址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该专栏网址为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附件:1.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doc

2.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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