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 ——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9:00 ——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全市共分市直、三县两区、胜利油田七个报名点。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县、区、胜利油田报名点设在县区科干办、油田职改办。各报名点接此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报名点领取)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行政隶属关系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各报名点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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