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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认证网: CICE证书管理办法(2016版)

发表时间:2016/2/24 14:46: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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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CICE)证书

管理办法(2016版)

第一条 为严格有序地做好CICE证书的发放工作,加强资格证书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CICE证书是水平资格证书,代表学员取得中国保险行业系统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知识水平。

第三条 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人从事本专业工作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本专业人员的参考,全国通用。

第四条 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以职业道德规范律己,自觉维护项目荣誉。

第五条 CICE项目第一、二版证书由中国保监会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第三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转CICE项目编审委员会颁发。三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认证效力,颁发机构及证书样式的变化不影响其有效性及持续性。

第六条 CICE项目在总结十年运行经验及行业需求变化的基础上,2015年对资格和课程体系作出重大调整,执行第二套资格体系。

第七条 第一套资格体系(2005年-2014年),管理系列为“中国寿险管理师”资格,中高级证书;销售系列分为中国寿险规划师(新型寿险产品方向)、中国寿险规划师(健康保险产品方向)、中国寿险规划师(养老保险产品方向)中级资格(中级证书)和“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 高级资格(高级证书),“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高级资格(中高级证书)。

第八条 第二套资格体系(2015年至今),管理系列资格保留“中国寿险管理师”中高级资格(中高级证书),在销售系列资格上,不再保留“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中高级证书,改为依据保险销售渠道,设立“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高级资格(中高级证书)。

第九条 第一版证书印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及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所获资格等,大小为21mm×29.5mm,中高级为同样版本,颁发时间:2005-2006年。

第十条 第二版证书印刷“本资格体系由中国保监会倡导、参与、推动及认可,并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资格证书”及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所获资格、证书说明等,展开大小为16mm×22.5mm,中级资格颁发中级证书(红色),高级资格颁发高级证书(银灰色),颁发时间:2007-2015年春。

第十一条 第三版证书(颁发时间为:2016年起)由封套、证书、会员证组成,印制“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项目(CICE项目)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倡导、参与、推动与认可,第一、二版证书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第三版证书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转CICE编审委员会颁发” 及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所获资格、资格证书使用说明等。其中封套分为红色(中级)和蓝色(高级),证书分为褐色(中级)和蓝色(高级),会员证分为中级(淡红色)和高级(淡蓝色)。

第十二条 CICE项目2016年前已通过考试尚未收到证书的考生,颁发第三版证书,对已拿到第二版证书的考生不进行证书的更换。

第十三条 会员证是为考生会员提供会员服务的凭证,其中,中级会员证是针对获得CICE中级证书的考生,高级会员证是针对获得CICE高级证书的考生,不同等级会员证提供不同的会员服务。

第十四条 证书封套将随每位持证者获得的第一份资格证书寄出,即中级、高级各寄一份封套。

第十五条 第三版证书实行电子化申请和管理,凡参加CICE项目考试,通过获得资格证书所要求的科目成绩,符合相关条件者,即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证书:

(1)凭个人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项目网站(www.xpcle.com),在线填写、提交资格证书申请表;

(2)邮寄n+1(n为证书获得份数)张两寸(3.5cm*4.5cm)近期红底证件照至执行单位;

(3)执行单位收到照片,审核提交的资格申请表信息,审核通过后制作证书;(4)考生寄出照片后约2个月的时间,收到证书;

(5)考生如获得高级资格证书,填写申请表时,请上传近期红底证件照(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制作会员证,获得高级会员证,不再颁发中级会员证。

第十六条 中级资格证书课程考试成绩保留三年有效,高级证书及专业证书课程考试成绩保留五年有效,超过有效保留时间而未能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视为主动放弃以上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 为维护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证平台的公正、公平、公开性,严肃考试纪律以及维护保险行业的诚信传统,对具有下列情形人身保险的从业人员,将永久取消其参与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已获得资格的从业人员将取消其已获得的资格,并在项目网站声明资格证书作废。

(1)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且不听监考老师安排,恶语相向,威胁监考老师;

(2)在证书使用过程中,扭曲、夸大、误导等与CICE项目有关的行为;

(3) 其他有损项目声誉、情节非常严重的行为。

第十八条 本证书各项填写内容严禁涂改如遗失或损坏,可申请补发、更换。

第十九条 证书查询请登录CICE项目网站(http://www.xpcle.com),输入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CICE项目编审委员会和执行单位广州信平市场策划顾问有限公司解释。


(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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