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领取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25 14:59: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领取2016 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2016 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6年10月 27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一)领证时间:2016 年 10 月 27 日(周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二)领证地点:在考试报名确认的各区县财政局领取。

(三)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醒: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二、注意事项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确认所属区县财政局,请查询成绩单上的发证编号,如 1605-0451-2-00427,代码为:0451 徐 汇区、0551长宁区、0651静安区、0751普陀区、0851闸北区、 0951虹口区、1051杨浦区、1251闵行区、1351宝山区、1451 浦东新区(不含惠南)、1951 黄浦区、2251 嘉定区、2551 浦东新区(惠南)、2651 奉贤区、2751 松江区、2851 金山区、

2951青浦区、3051崇明县。 (特别提醒:在闸北区报考的考生 请至静安区财政局领取证书,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二)逾期领取证书 逾期考生请与各区县财政局电话预 约后带好领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补领。

附件: 各区县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编辑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师海量真题资料下载专区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零基础双师资 快速取证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退费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760

        了解课程

        3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畅学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660

        了解课程

        3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精品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2460

        了解课程

        2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