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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事考试网:2014年外销员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4/6/24 18:17: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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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2号),201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9月13、14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时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

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B级)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

(三)按照原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时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第二十条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规定,凡符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深圳。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24日10:00-7月11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

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深圳市属单位、驻深单位、驻深部队单位人员,在填写报考信息,选择所属省份时,请选择“深圳市”。其他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报考单位所属省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提交报名表进行资格预审。

4.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按深圳市考试院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提交《报名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它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笔试、口试科目按两科收费)。

六、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4年9月8日 9:00-9月12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计算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国际商务专业知识(主、客观题混合)2个科目;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主、客观题混合)、外经贸外语笔试(主观题)、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笔试、口试,我省暂受理英语语种。口语考试应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八、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1月14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九、资格复核及证书发放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复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资格复核及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材料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无须电话咨询。

十、其它事项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

1.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doc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doc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深圳外销员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深圳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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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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