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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财政局:2017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注意事项及有关问题解答

发表时间:2017/3/8 11:12: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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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报名注意事项及有关问题解答

问题1: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基本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答:(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问题2:报名基本条件如何规定报考人员的会计合法主体资格?

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报考人员报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第4条规定:“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因此,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报考人员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是确认报考人员会计合法主体资格和有效会计工作年限的依据。

如法律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修订按新的规定执行。

问题3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还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还应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问题4: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还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已有一定的年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2)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

(3)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

(4)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问题5:怎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各个学历及相应会计工作年限要求,简易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大专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2年12月31日前。

2. 本科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

3.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

4. 硕士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

5. 博士学位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则只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可。

根据现行的《会计法》第38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第4条“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定,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视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因此,会计工作年限要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时间起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文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的规定,报考人员的会计工作年限不包括其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时间。

问题6:考试合格后,中级资格考试要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核资料有哪些?

答:(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此表由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注册后自行打印,必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2)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会计合法主体资格的证明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广西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可作为确认报考人员的会计合法主体资格及计算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资料;法律及规章有修订的从其规定)。

问题7:考试合格后,高级资格考试要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核资料有哪些?

答:(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此表由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注册后自行打印,必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2)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会计学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会计合法主体资格的证明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广西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可作为确认报考人员的会计合法主体资格的证明资料;法律及规章有修订的从其规定)。

问题8:广西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发行方式与往年有何不同?考生如何订购?

答:2017年度广西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再为考生代理征订和发行考试大纲、教材等考试辅导书籍。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直接向出版社订购,由出版社直接负责邮寄给考生。

问题9:应该怎样选择考区报考?持外省(市)、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能否在广西报名?

答:报考人员须选择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中区直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区直考区报名,其他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南宁市考区报名;持外省(市)、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如其工作单位地址在广西,可选择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网上注册报名信息时须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及详细的单位地址(单位执照或证书注册地)并自行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通知规定的条件审查本单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问题10:报考人员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属地不在所报考区的,是否要办理转入手续?

答:根据现行管理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属地不在所报考区的,报名资格审核前必须办理转入手续。法律及规章制度有修改的从其规定。

问题11:报考人员是否需要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答:根据现行管理办法,报考会计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核前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登记。法律及规章有修改的从其规定。

问题1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应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他资料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

问题13:如何区分首次和非首次报考?

答: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6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已经通过的人员,此类人员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系统的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到。除此之外,其他报考人员均为首次报考人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问题14:为什么有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系统提示“逻辑年龄不符合”?

答:按照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报名系统对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设置为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请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各市级报名信息确认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问题1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可持打印的会计持证人员信息表,经发证单位确认无误并出具证明。

问题16:毕业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以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问题17:国外学历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提供教育部认证单位重新出具的认证书。

问题18:以前发的会计证无效后,又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1999年以前颁发的会计证(绿皮),如未重新换证,按作废无效处理,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会计工作年限按新证书颁发日期起算。

问题19: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发证时间变更的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请提供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的发证机关开具的证明。

问题20: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考区)有误能否修正?

答:请报考人员务必注意仔细核实报名信息无误后再缴费。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修改报名信息;缴费后,报名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其中的考区、照片等部分信息无法再更改,无法办理退考和退费。

缴费成功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考区、照片除外)有误的报考人员,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申请修正。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可使用正确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即可。

问题21:对于伪造学历、资格、资历证书等虚假证明信息材料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问题22: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对考试作弊行为如何处罚?

答: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该刑法修正案对考试作弊新设置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和代替考试罪两项罪名。其中,组织考试作弊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考试罪,可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6年1月北京首例考试作弊案的考生及枪手,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及罚金。

问题23:考试报名须特别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报名公告信息,看清要求,慎重报考,缴费后,无法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填报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报名时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缴费成功,无法再修改。

(6)报考人员在网上注册报名信息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自行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后方可缴纳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无法再办理退考和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7)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问题24:考生报名照片有什么要求和用途?

答:提供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照片文件的格式为JPG,大小为15KB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下载报名系统网页上提供的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以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

问题25: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17年8月10日前,各考区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后,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及财政厅微信公布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止日期等有关事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24:00,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确保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清晰无误,以免影响考试。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无法再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不予办理退费。

问题26:考试前,身份证已过期失效或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身份证已过期失效或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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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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