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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2009年报关员资格核准有关事项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0/3/1 13:09: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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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关2009年报关员资格核准有关事项的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8月8日前,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大连海关教育处(非大连地区发证工作已由委托所在地海关办理,具体委托事项见《大连海关关于颁发2009年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公告》。)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5号大连海关大楼1607房间。
集中领证时间:
2月23日至至3月5日,在大连海关大楼三楼大厅办理;3月8日至8月22日每周四在大连海关大楼1607室办理。每日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联系电话:0411——82515797
附件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 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申请表由考生上网自行打印。打印方式参见海关总署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发布的《考生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操作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打印的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资格,不能打印申请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委托时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委托权限”,其中“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是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但这里并不包括代领资格证书。“其他”,是指委托人委托他人代领资格证书,应在其中写明,如“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或类似的语句。“委托人”和“委托日期”必须由委托人签章并注明日期,“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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