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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领取2016年高级会计师合格证的友情提示

发表时间:2016/12/2 11:46: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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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友情提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61号)通知精神,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领取问题提示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评审有效。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省2016年度评审有效使用标准为50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核发《201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山东省合格证》,此证在我省当年度参加评审有效。

三、领取时间、地点: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5日至7日,到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财政局501房间领取《成绩合格证》。工作时间(9:00-11:30,下午13:30-5:20),联系电话:85855250,85855870(城阳区考生请与城阳区财政局联系)。

四、携带材料:合格证原则上由本人领取,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领的需有考生本人签字的授权书及身份征,代领人的身份证。

青岛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6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doc

201612283716866-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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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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