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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事考试网: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3/2 14:43: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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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4日举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一次性收尾考试(以下简称“收尾考试”)。为做好我市收尾考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二、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已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本次考试为一次性的收尾考试,已在2013年度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剩余科目考试的,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在本次考试中未能通过剩余科目考试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不再有效。2014年度新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若只通过部分科目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也不再有效。

四、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请于3月17日前(工作日时间)凭考生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苏州市、县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退费,退费工作最终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处理。

五、其他各项考务具体要求参见《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请6月上旬及时关注苏州市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附件: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

2、各县市区现场资格退费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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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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