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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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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职办[2007]93号


关于做好我区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教育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16日进行,考试时间、科目如下:
9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2科条件: 
符合报考全科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
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7月17日至7月27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7年7月24日至7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办理),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当年彩色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符合免试证明材料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携带报名表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注意正确选择“报名点”, 报名点一经选择将不能修改。广西网上报名共分十五个报名点,各市的报考人员应选择点击“本人所在市”的报名点,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选择点击“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
4、根据桂价费[2005]32号文及发改价格[2007]1467号文件重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其余3科考试费每人每科41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费用、阅卷及上缴国家考务费用。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考试分为考二科、考四科,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非滚动)三类,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正确进行选择,各市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时务必注意加以区别。
(五)各市报名点于8月3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10月31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六)2007年9月初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四、考场设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报考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2科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专业及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1、《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17个专业类别。
2、对2006年度以前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需按原已有的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3、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即除了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7个专业类别之外)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4、为适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应的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资格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六、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工作由广西区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教材征订请直接与广西区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曾全方,联系电话:0771-2260160 。
由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报名、考务工作安排时间非常紧,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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