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发放2007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07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从10月29日-31日开始发放。
一、各地市财政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统一在省财政厅418室(南岗区民益街80号)领取。
二、在省财政厅报名的中直、省直单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丢失,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省财政厅418室(南岗区民益街80号)领取。 
三、在各地报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丢失,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责任编辑:)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