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消防工程师注册流程

1受理

受理:1、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2、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申请注册的人员,拟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开展执业活动的,应当通过该分支机构向其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查看详情]

2初审

程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时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查看详情]

3复审

程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时限: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可以延长十日并告知申请人。
[查看详情]

4告知

程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时限: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
[查看详情]

5发证

受理: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查看详情]

消防工程师注册规定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申请时间: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

初始注册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受理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法律责任: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撤销其注册,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查看详情]

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

注册证、执业印章是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业。 [查看详情]

消防工程师法律法规

消防工程师注册问题答疑

什么情况下注册消防工程师将被注销注册?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审批部门应当予以注销注册,并将其注册证、执业印章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点击查看详情
注册消防工程师吊销注册、注销注册、撤销注册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注册消防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违法执业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抄告原注册审批部门。原注册审批部门收到抄告后,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注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证等处理。 点击查看详情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开展形式?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关于继续教育要求、形式、管理如下 点击查看详情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失效情况
答: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或者依法终止的、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点击查看详情
什么情况下注册消防工程师需要申请变更注册
答: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得知,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 点击查看详情
注册查询注册流程注册规定执业范围法律法规注册答疑课程试听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