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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建网:2015年云浮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2/22 11:24: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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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造〔2015〕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云浮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我站决定自现在起至12月底开展2015年度云浮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在我市执业并于2009、2012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9、粤12”开头及其它,证书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

现在起至12月31日(工作日)

三、验证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验证申请表》。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验证地点

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四楼(市造价站),联系电话:0766-8868686。

五、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造价员资格验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2)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3、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请抓紧时间按照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粤价协[2015]007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学习。

4、验证流程:

造价员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造价员业务办理”→“验证申请”→“新建申请”→“新建申报成果”→“提交申请”→在线打印《验证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加注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云浮市造价站提交《验证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办理验证手续。

5、验证合格者按附件1《关于停止造价员从业印章收费的有关通知》(粤价协[2015]029号)规定的样式自行委托刻制造价员章,并于刻制之日起15日内报我站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云浮市造价员印章备案表》(附件2),表格须由造价员亲笔签名,并附造价员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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