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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3月23日起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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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后直接打印);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凭学历证书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宁波海关人事教育处

办公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集中办理时间:2009年3月23日(周一),上午8:45至11:00;下午13:45至16:45
集中办理地点:海曙区马园路89号 宁波海关附楼一楼预录入大厅(原报名资格确认地点)
2、其他办理时间:2009年4月-9月 每月最后一周周五  办公时间
办理地点:海曙区马园路89号 宁波海关办公楼14楼 人事教育处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示范

授 权 委 托 书(样式)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 制 说 明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和委托时限请如实填写。

委托权限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如选项为“其它”,请填写具体的委托内容。如委托别人代领报关员资格证书,请在“其它”后横线上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

授 权 委 托 书(填制示范)


委 托 人: 张 三        身份证号:51010319830105xxxx

被委托人: 李 四        身份证号:51010219780101xxxx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09年3月 18日至2009年4月18日


委 托 人: 张 三

被委托人: 李 四

委托日期:2009年 3 月 18 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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