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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表时间:2013/1/1 12:15: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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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均为100

均为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安装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3年1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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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5日

关注:成绩查询   造价工程师考试真题  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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