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仙桃人社局:卫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办理地点变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5/8 15:12: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根据省职改办通知要求,2016年度通过全国卫生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已经开始办理,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地址

证书按照考生所属报名点前来办理。2016年度通过全国卫生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到仙桃市卫计委三楼人事科领取。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在卫计委人事科领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资格证书,如委托他人来办理证书,代办人除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仍按以前的流程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仙桃市卫计委人事科 0728--3232707

仙桃市职称评审中心 0728--3323316


(责任编辑:gnn)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